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公开招聘6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信息
因工作需要,根据有关规定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在编工作人员6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和办法
招聘工作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采取公开报名、统一考试、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。
二、招聘名额和岗位
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。具体招聘岗位、人数、对象范围和学历、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。
三、招聘对象基本条件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籍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。
2、年龄一般要求在35周岁以下,个别岗位年龄要求见附件1。
3、身体健康,能适应所报职位的工作需求。
4、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国家承认的资格证书。
5、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。
6、必须有诚信敬业的理念,提供的个人信息须真实有效,凡弄虚作假者,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。
在招聘条件中规定的年龄和工作经历,截止时间按2011年3月1日计算。
四、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
(一)报名办法
报名时间: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自自至2011年3月8日,请报考人员填写《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招聘报名表》(见附件2)、自荐材料并发到邮箱:rlzyzhaopin@163.com;
(二)资格审查
宁波大市范围内报考人员,于2011年3月10日9:00-14:00,本人持身份证、毕业证、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、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、1寸免冠近照2张,到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(海曙区柳汀街557号5楼会议室)进行资格审查。
宁波大市范围外报考人员,于2011年3月12日上午8:30-9:00,本人持身份证、毕业证、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、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、1寸免冠近照2张,到笔试地点进行资格审查。
(三)指标核减
为了体现公平竞争,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:3,达不到这一比例的,取消该岗位招聘。
(四)准考证发放